作为政府精简旅客入境申请程序的一部分,所有学生证持有人应在最多两个月前通过安全旅行办事处(STO)网站直接申请入境批准

合格申请人将被提示付款(如有需要),并在成功付款后会收到入境批准函(ALE)。入境批准函的有效期为一周(申报旅行日期当天开始,一周内的星期一至星期日)。

计划凭新加坡移民厅签发的通行证(如长期访问证、短期访问证)进入新加坡的学生证持有人的随行家属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标准:

(a) 年龄在19岁及以下的学生证持有人的父母/监护人(请注意,每个家庭单位只允许一名陪同成人);或

(b) 6岁及以下的兄弟姐妹;或

(c) 研究生课程学生证持有人的配偶或子女(即直系亲属)。

家庭成员必须在同一天与学生证持有人一同旅行,才有资格申请入境。每次申请最多允许3名家庭成员(2名学生证持有人和1名非学生证持有人)。

由于付款不可退还,因此建议学生证持有人在申请入学时提前做好计划与安排。